原标题:太白山“野泳”三游客被罚
6月底,一段“驴友”在太白山大爷海里“野泳”的视频在网上广泛流传,引发网友热议。近日,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布关于游客在大爷海游泳事件调查处理结果,三名下水游泳者分别被罚款1000元。
太白山大爷海是我省关中地区多个城市的饮用水源头。6月29日,三名游泳爱好者在明知此地严禁游泳的情况下,仍于清晨时分偷偷下水游泳,还得意洋洋地在镜头前炫耀:“人家不让我们游,我们现在悄悄地游……”视频一出,引起各界强烈谴责,央视也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了调查,并于近日做出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为:涉事游客在大爷海游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以及陕西省林业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的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指导标准》的规定,责令3名下水游泳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组织此次“野泳”的高某通过媒体表示歉意:“事情发生后,我们也感觉做得非常不合适。对不起,我们再也不会做了。”
目前,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进入保护区的地方都设有检查站,对进入景区的游客进行登记备案和环保宣传。(记者 李卫)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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