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郑梅子 周博)记者8月28日从省食安办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西安市新城区、宝鸡市岐山县、咸阳市乾县、渭南市澄城县、铜川市印台区、延安市子长县、榆林市榆阳区、汉中市略阳县、安康市紫阳县、商洛市镇安县等10个县(区)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我省自2012年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食安办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各地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5个县(区)被命名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C)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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