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翔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多人被党内警告处分。
1. 凤翔县文广局副局长、广播电视台台长艾满劳用西凤酒抵顶广告费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艾满劳同意陕西凤凰神泉柳林酒有限公司用价值3040元的西凤春供酒抵顶该公司3000元广告费,并将抵顶的酒用于公务接待。艾满劳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 凤翔县姚家沟镇姚家沟村监委会主任姚科违规购买礼品问题。2016年9月,姚家沟村村委会办公楼建成,负责办公楼建设的姚科用公款为办公楼建设赞助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购买水杯,共计花费2250元。姚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凤翔县城关镇竞存小学原校长王秀利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4年,王秀利多次违规利用义务教育经费为本单位教职工购置服装、蔬菜等物品,共计花费13856元,并以办公用品、清洁用具等名义予以报销。王秀利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凤翔县范家寨镇沈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孙瑜违规超标准办理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1月20日,时任沈家沟村党支部书记的孙瑜违规超标准为女儿举办宴会且未向组织如实上报。孙瑜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鲁鹏飞)
编辑: 大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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