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层治理清远实践成果研讨会在广东举行

2018-06-22 09:22:47  来源:人民网  


[摘要]“全国乡村基层治理清远实践”成果研讨会在广东清远举行,活动由法制日报社主办。...

  人民网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 赵恩泽) 昨日,“全国乡村基层治理清远实践”成果研讨会在广东清远举行,活动由法制日报社主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司法部法宣司副司长刘汉银,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出席会议。法制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邵炳芳,清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锋出席会议并致辞。

  据悉,清远市自2012年启动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开始同步探索乡村社会治理的新途径,打造出以“三个重心下移”和法治、德治、自治融合建设为核心的乡村治理“清远样本”,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鲍绍坤在讲话中指出,清远以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为指引,在乡村治理中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使清远的法治环境日益优化,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德治的有效融入使得道德的引领、规范、约束作用充分发挥,增强了乡村自治和法治的道德底蕴。这些实践探索,成效很明显,很值得总结推广。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就看党支部。”梁伟发认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建,使基层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是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达成“善治”的组织保证和关键举措。清远的实践证明,要夯实基层治理的基础,首先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首要任务。

  曾祥陆表示,清远借公共服务下移后的契机,依托在全市行政村和社区建立的社会综合服务站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进驻和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在这些平台集中办理法律事务,让乡村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这一做法值得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广。

  刘汉银在肯定清远实践的同时,希望清远认真抓好宪法宣传教育,让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使法治成为根植于人们内心的信仰,推动乡村治理在清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徐祥临,中山大学教授徐俊忠,华南农业大学教授、农村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权典,广东省委党校教授、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等法学专家一致表示,清远的乡村治理实践,是新形势下社会治理的一种创新,为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作用,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在地方的有力诠释。

  研讨会由法制日报社副社长周秉键主持。广东省有关地级市及山东、山西、河南、江西等省、市相关单位的领导出席会议。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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